加入我们

根据ECP会籍条例规定,

1. 有意向加入ECP的公司可通过加入ECP的13个工作组中的一个或多个的方式而成为ECP成员公司。意向加入ECP的潜在成员公司须向ECP秘书处正式提出申请,并确认其最适合加入的工作组。如有必要,ECP秘书处可邀请相关工作组的联席主任参与这一过程。

2. 潜在成员公司须向ECP秘书处提交一份正式申请信函或邮件,以阐明其入会意愿,并明确提出通过加入哪(几)个工作组以获得会籍。申请信函需要包括以下信息:

•      公司的简介;

•      公司在清洁能源领域核心竞争力的介绍;以及

•      加入工作组及成为ECP成员公司后,公司将做出的贡献及期望所获收益的相关说明。

在适当时机或有需要的情况下,此信函亦可指明公司想在其加入的工作组里,参与并且牵头某(几)个具体的商业开发项目。

3. 在收到潜在成员公司的正式申请文件之后,ECP秘书处将与相关的工作组联席主任进行协调,并协助相关工作组对潜在会员公司的入会申请进行审定。

4. 在获得相关工作组的入会认可后,邀请该公司加入ECP成为参与成员的邀请建议将由工作组递交ECP董事会进行最终审批。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中美两国以外的任何潜在会员公司,入会条例规定,递交邀请的工作组须向ECP董事会提供足够令人信服的邀请理由,该申请公司的成员资格才能获得批准。

5. 在获得董事会最终批准之后,ECP秘书处负责通知潜在成员,并介绍该公司加入ECP及其工作组。

6. 审批时间表:通常审批会在潜在成员公司向ECP秘书处正式提交申请后的2至3星期内完成。

7. 由于ECP秘书处的工作语言是英文,所有成员的入会申请必须以英文提交。

2023年成员公司的年费:参与成员公司年费现为每年76,660人民币。

成员公司对项目的领导:ECP鼓励每个/所有的成员公司在各自工作组都能成为某一具体清洁能源商业开发领域的项目负责单位。这些项目将最大程度地促进整个行业及成员公司自身的业务发展。